各位同学:
为加强对我院学生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鼓励和倡导学生积极参加课外学科竞赛、科技和科研、创造发明及各类实践活动,提高大学生人文素养、科学素质和艺术修养,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我院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奖励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见附件3,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2018年奖励学分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全院在校大学生;
二、申请时间:2018年9月27日(第4周周四)至2018年10月11日(第6周周四);
三、奖励学分申请范围:2017-2018学年期间(原则上为2017年9月至2018年9月),在学校认定的各类竞赛、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技术开发、社会实践、创新创业、项目参与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学生个人均可根据管理办法申请,奖励学分的具体范围和计算标准请查看管理办法(见附件3)和奖励学分实施细则(见附件4);
四、申请流程:由学生个人填写奖励申请表(纸质版,A4双面打印,一式两份)(见附件1),并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后交由本班学委审核后汇总并填写经济管理学院2018年学生申请奖励学分情况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2),在第6周周四前交由学院统一复核公示(第7周),公示后交学校教务处审批认定;
五、奖励学分用途:获得的奖励学分,在奖励学分认定后填写奖励学分互认表(见附件5)交学院审核用于冲抵未修够的选修课学分,具体规定请查看管理办法(见附件3),同时也可作为奖学金评定、三好学生评比的参考条件。
请各班级认真贯彻落实,做好2018年奖励学分认定工作。
附件1:奖励学分申请表
附件2:经济管理学院2018年学生申请奖励学分情况汇总表
附件3:天院〔2016〕12号关于印发《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奖励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4:经济管理学院2018年奖励学分实施细则
附件5:奖励学分互认表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