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各系在学期末提交下一学期实验教学计划,并由学院审核上报学校教务处。
2、实验室根据学院教务、教学部门下达的实验、实训教学任务书和教学计划安排表,执行实验、实训教学任务。
3、有关任课老师在学期初前两周将课程的实验、实训要求、教学进度表、教学大纲、实验教案交实验室,实验室根据实验、实训内容的要求做好设备和软件的准备工作。
4、实验课前任课老师到实验室熟悉和准备实验、实训内容,实验课由任课教师负责组织和指导实验,实验室工作人员积极配合指导教师进行实验,保障仪器设备完好,电、网络畅通,注意安全和学生的管理,使实验、实训顺利进行。
5、实验、实训结束后指导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认真填写实验日志记录和实验室使用记录表。
6、学生认真完成实验、实训报告,交任课教师批改作为实验成绩。任课教师将批改后的实验报告、成果和成绩交学院实验中心备份存档。
7、有教学实践改革项目和开放性实验安排等计划外实验任务的课程,任课教师在开课前两周与实验室取得联系,由实验室安排具体实施时间。
8、教学实践改革项目和开放性实验的成果、作品、实验报告备份交学院实验中心保管并统计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