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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校区 | 经济管理学院关于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26日 字体大小:

全院师生:

依照《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广州理工学助函〔2025〕10号)及其他相关文件的指导精神,我院已全面启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通过学生自愿申请、班级评议小组的评议以及二级学院核定工作小组的初审等环节,现将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院级初审结果(惠州校区)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定于2025年9月26日至9月29日。共计3个工作日。

二、公示内容

本次公示内容包括学院初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其认定等级。具体名单如下。

三、注意事项

公示期间,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学院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时请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有具体事实;匿名将不予受理。

受理地点:行政楼2栋202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19227692684,彭老师

电子信箱:

jgshujiyuanzhang@163.com书记院长信箱

gpen0@icloud..com彭老师

四、其他说明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的原则,确保每一名学生都了解认定工作的程序、标准和要求。

(二)学院核定工作小组在初审过程中,严格依照职权对班级评议小组提出的名单进行审核,确保认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三)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报送学生资助中心再次审核确认,认定等级以学校结果为准。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将作为学校贯彻落实政府各项资助政策和实施学校资助措施的主要参考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