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根据《广州理工学院学生资助中心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临时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广州理工[2022]53号)等文件精神,我院积极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经过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二级学院核定工作小组初审等程序,现将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的院级初审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16日至11月18日,共计3个工作日。
二、公示内容
本次公示内容包括学院初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三、注意事项
公示期间,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学院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时请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有具体事实;匿名将不予受理。
受理地点:1-907B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6:00
联系人:彭康煜、李倩
邮箱:jgshujiyuanzhang@163.com、19214463371@163.com
四、其他说明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的原则,确保每一名学生都了解认定工作的程序、标准和要求。
(二)学院核定工作小组在初审过程中,严格依照管理办法对各班提交的名单进行审核,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三)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报送学生资助中心再次审核确认,最终以学校结果为准。
广州理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2025年11月16日
广州理工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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