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根据《广州理工学院学生资助中心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广州理工学助函〔2025〕4号)等文件精神,我院积极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经过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二级学院核定工作小组初审等程序,现将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院级初审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5年04月16日至04月18日,共计3个工作日。
二、公示内容
本次公示内容包括学院初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其认定等级。
三、注意事项
公示期间,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学院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时请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有具体事实;匿名将不予受理。
受理地点:1-907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6:00
联系电话:15110679774,王老师
电子信箱:wyf1471197454@163.com
四、其他说明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的原则,确保每一名学生都了解认定工作的程序、标准和要求。
(二)学院核定工作小组在初审过程中,严格依照职权对班级评议小组提出的名单进行审核,确保认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三)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报送学生资助中心再次审核确认,认定等级以学校结果为准。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将作为学校贯彻落实政府各项资助政策和实施学校资助措施的主要参考因素。
经济管理学院
2025年04月16日
广州理工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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