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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财经系团总支章程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09日 来源: 未知 字体大小:

总 则
  财经系团总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在院党委和院团委的正确领导下,落实“团结、教育、和引导青年”的工作方针,加强系风、学风建设,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做好推优入党工作,加强团内的民主建设,倡导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保证团员行使民主权利,对重大问题有决定权。不断完善团的各种制度,主动关心青年的生活和工作,为青年多办实事,切实维护青年团员的利益;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使团的工作能有效地、有序地进行,努力把我系的团建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宗 旨
  财经系团总支将在院团委、系党总支领导下,结合我系的实际情况,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提高我系学生的思想觉悟和综合素质。

第一章 系团总支任务及职责
  第一条 财经系团总支是隶属于天河学院团委的一个基层组织,充分发挥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作用。它的基本任务是:
    (一)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科学文化知识。
    (二)宣传、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团结带领青年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贡献。
    (三) 根据院团委和系党总支的工作要点及要求,结合我系的实际,制定团的工作计划,并组织贯彻实施 。
    (四) 定期召开团总支、学生会会议,交流情况,传达上级指示和检查支部工作,并及时汇报,反映情况。
    (五)指导与监督学生会工作,协助学生会完成任务。
    (六)对本系学生的“入党思想汇报”进行登记、管理、存档。
    (七) 抓好团的自身建设,健全制度体系,做好发展新团员工作。
    (八)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组织开展全系团员思想教育,配合党总支做好优秀团员的推荐入党工作。
    (九)了解和反映团员与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十)对要求入团的青年进行培养教育,做好组织发展团员工作,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
  第二条 团总支工作职责:
    (一)组织本院团组织的日常工作。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传达贯彻学院党总支和校团委的指示和决议;研究和计划团的工作;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校团委决定,必要时要果断决策。
    (二)及时、准确地向校党政部门反映团员青年的呼声,代表和维护团员学生的合法权益。
    (三)了解团员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并组织实施支部的各项活动。
    (四)及时反映学生会的活动方向及动态。
    (五)监督检查团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等的执行情况。如出现问题,按时向上级组织报告。
    (六)经常向学院党总支和行政部门及校团委反映情况请示工作,并同各有关方面密切联系,取得帮助和支持。
    (七)抓好团总支、团支部的自身建设,加强集体领导,明确分工,充分发挥每个委员的作用。
第二章 团总支学生会学生干部的任免及条件
  第三条 财经系团总支 学生会 学生干部是我系学生骨干队伍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工作的重要力量。团总支 学生会 各学生干部均由系的纳新大会选举产生,经学院党总支与团总支书记批准备案方能就职。团总支 学生会 干事经任命产生。学生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为:
    (一)政治素质,坚定不移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政策,自觉抵制资产阶级自由化,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积极要求进步,品德优良。
    (二)工作能力
      具备所任职务工作能力,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水平,语言文字水平和一定特长,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影响力,能团结和带领同学做好工作,共同进步。
    (三)群众威信
      积极组织和参加各项活动,模范遵守校纪校规,认真执行《学生手册》有关规定,维护集体声誉,能正确处理好集体和个人、整体与局部的利益关系,有奉献、服务精神,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四)学习成绩 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良。
    (五)良好的身体素质,身心健康。
    (六)财经系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的学生干部的罢免需经过部长会议讨论并提交书面报告,再经由秘书部负责人呈请、主席批准,最后由团总支书记批准方能罢免。
第三章 成员的权利
  第四条 成员的基本权利:
    (一)讨论和决定团总支的重大事务,享有参加团总支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二)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团总支 学生会 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三)在团总支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四)学生受到不正当待遇时,或者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团总支帮助解决;团总支各级组织必须认真对待;
  第五条 成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团总支章程;
    (二)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学校、系及本团总支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三)支持团总支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本团总支组织的各种活动,执行团总支的决议,按时高质量的完成团总支布置的工作任务,维护团总支的荣誉。
    (四)各级干部除履行会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第四章 团总支人员设置及各自职能
  第六条 财经系团总支机构设置是由正、副书记与组织部、宣传部组成。
  第七条 团总支学生干部各岗位职能如下:
    (一)团总支副书记:
      1 、书记主持团总支的日常工作, 协调和指导有关各部的工作,保证团总支工作的正常进行。副书记主要协助团总支书记分管组织部、宣传部;
      2 、 定期召开团干工作例会,及时传达上级的指示、决议,了解各部门、各支部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团员的思想动态; 传达学院党总支的指示、院团委的决议和工作要点,研究学院团的工作任务布置工作计划的分配。及时向院团委系党总支汇报并请示工作,及时向各基层团支部布置工作,交流情况。
      3 、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熟悉团情,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4 、加强各部的联系,协调各项工作进度;
      5 、抓好团总支的自身建设,利用例会、团课等机会认真学习,开好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督促和帮助各部做好本职的工作;负责协调与各院系团总支及有关部门的联系,争取各方面的支持。
      6 、研究、拟定团总支工作计划,全面协调各部门的分工合作、统筹安排团总支各项活动;
      7 、组织健康向上的团组织生活,复印好相关资料,并分 发给各团支部书记,组织团员开展学习;
      8 、组织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定期到活动地点听取意见以便今后改进工作;
      9 、督促宣传部做好活动前后的宣传工作,做好各类展板;
      10 、督促组织部按时收缴团费,核实各团支部的团员人数,建立各支部学雷锋志愿者人才库,并定期要求组织部检查各团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
      11 、加强各团支部之间的联系和团总支其他成员之间的联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
      12 、期末对团总支工作进行总结,参加有关评比; 负责团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工作,年终作出团费的收支情况报告
    (二)组织委员:
      1 、 负责组织部工作计划的起草、审订、检查、落实和总结
      2 、 负责团总支的组织工作, 定期检查各团支部组织活动工作计划、总结 ,对团的组织生活安排提出计划和建议。
      3 、对各支部团员进行登记、管好团员花名册、定期收缴团费。
      4 、搞好团员统计,组织关系接转和团员离、退、脱团手续的工作。
      5 、 指导各班团支部开展各类形式团支部活动。
      6 、组织各部门、支部开展对团干、团员的评议活动,组织优秀支部、优秀团员的评选工作。
      7 、 负责对团员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建立考察档案,发展新团员,建立团员花名册。
      8 、对违纪的团员予以批评教育,对违纪团员的情况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9 、 定期组织形式多样的团组织活动,并组织团员同学积极参加,扩大团组织在青年同学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三)宣传委员:
      1 、配合学院党总支中心工作,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校团委的有关决定。抓好经常性的宣传动员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 、负责传达系党总支及院团委的各项指示、计划及活动安排,传达内容要求真实、迅速;
      3 、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对团总支做出的各项计划及活动内容进行宣传,并及时将内容上报系党总支、院团委和学校有关部门;
      4 、深入基层团支部,调查研究,提出青年思想教育的方案计划,检查基层团支部宣传工作状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5 、指导各团支部宣传委员工作,力求将活动的内容以灵活的方式进行宣传;
      6 、负责宣传推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
      7 、负责协助学生会宣传部的工作。
      8 、协助组织委员指导、管理、协调、服务和监督全系各支部开展活动。
      9 、 以海报、标语、宣传画、杂志和彩旗等形式,做好对外宣传;
第五章 例会制度及工作流程
  第八条 为方便工作,及时开展并布置各项工作,团总支应定期召开例行会议。例会形式多样。团总支例会为每周周二晚八点;团支书例会将不定期召开;全体团员会议则下达至各支书负责,可以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进行;学生会各部门的例会团总支将派成员参加以做好监督指导的本职工作
  第九条 例会内容:
    1 、总结前一阶段工作情况,及时弥补工作漏洞;
    2 、安排下一阶段工作重点,对即将开展的各项工作全面统筹;
    3 、讨论团活动的宣传情况及组织情况。
    4 、及时听取群众呼声,针对所反应的各项问题逐一提出解决方案。
    5 、各委员汇报学生会各部门的近期思想动态及工作开展。
  第十条 会议要求:
    1 、团总支成员及所有团支书应按时参加。如有特殊原因,须提前向上一级干部请假,准假后方可缺席例会。如有需要,各团支部书记及委员也应参加会议;
    2 、会议应有详细的会议记录作为落实开展各项活动的依据;
    3 、与会人员在开会时应关掉手机等一切可能扰乱会议秩序的随身物品,维护会议的正规性与严肃性。
  第十一条 每学期初各部须制订本学期计划,主席团综合各部计划以及学校有关部门工作计划制定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并上交团总支存档。
  第十二条 每次活动需制订详细的计划书,交由主席团讨论审核,计划书应详细注明每次活动的时间、规模、经费预算、涉及部门、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等事宜。在活动结束以后,需交活动总结。活动总结应包括对活动活动过程的记录,注明参加人员姓名以及对此项活动经验教训的总结。 计划书与总结交团总支存档。
第六章 财务制度
  第十三条 每次活动之前,相关各部须对活动中经费支出状况做出预估,并将具体金额及用途写入活动计划书内并在经费申请单内填入详实内容,经主席团批准后再由团总支批准方可支出。
  第十四条 活动结束后,各部由专人将经费实际支出状况报告团总支,并提供正式发票或正式收据单,特殊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报销)
  第十五条 所有单据均不得随意涂改,如确需改动,须用不同颜色的笔在一旁注明改动原因并签字。
  第十六条 每学期末团总支须通报该学年学生活动经费支出状况。
  第十七条 活动中经费支出以节俭为本,不得奢侈浪费,严禁弄虚作假。
第七章 各班团支书工作职能
  第十九条 团支部直属于财经系团总支领导,是共青团工作和活动的基本单位,是团的最基层一级组织,它同广大团员青年有着最直接、最广泛的联系,是团的各项工作的显示终端。
  第二十条 团支部工作任务:
    1 、带头学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国内外大事,及时传达学院党总支和团总支的工作精神,并创造性地加以落实。
    2 、主动关心支部每一个团员,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向学院团总支汇报和请示工作;反映青年们的思想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3 、按照支部团员大会的决议,组织开展支部的各项活动,使各团小组之间、团员之间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完成支部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
    4 、对于落实团总支的决议、组织重要活动、选举新的支委会、选举“推优”对象、接收新团员、对团员的奖励和处分等重大问题,要经支部团员大会讨论,提出初步意见。
    5 、组织支部民主生活会,建立支部工作档案,详细登记好团员的入党申请书及“思想汇报”,负责团费的收缴,写好《团支部活动、工作记录》。
  第二十一条 团支部各岗位职能:
    (一)团支部书记的职责:
      1 、负责召集支委会和支部团员大会,认真传达学院党总支、团总支的决议和指示,结合团支部的具体情况,研究安排团支部的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团员大会讨论决定;
      2 、了解掌握团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 、检查支部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团员大会、学院团总支报告工作;
      4 、同有关部门和组织保持联系,交流情况;
      5 、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认真学习,按时开好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督促和帮助各委员做好分管工作。
    (二)组织委员的职责:
      1 、了解青年积极分子的情况,负责对青年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新团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团员的手续;
      2 、了解团员的思想、工作情况,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团员的模范事迹,建议支委会对团员进行表扬和奖励,对违反团的纪律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处理意见;
      3 、了解和掌握团支部的组织状况,组织过好团组织生活;
      4 、搞好团员统计,转移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离团手续。
    (三)宣传委员的职责:
      1 、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和要求,提出宣传工作的意见,拟定并提出学习计划和建议;
      2 、组织团员与青年学习政治理论、时事政策、团的基础知识;
      3 、根据党组织的指示和团组织的决议,在各项工作中,开展宣传鼓动工作;
      4 、了解团内外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党团组织反映,对于一时办不到的不切实际的要求,要耐心地做说服解释工作;
      5 、针对团员、青年的思想情况组织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
第八章 考核及奖惩制度
  第二十二条 团总支应建立健全考核制度,组建三级考核组织:团员由团支部考核;团支部由团总支考核;团总支由团委考核。
  第二十三条 团总支制定奖惩制度,根据书面考核评定、群众意见对团干部进行鼓励及批评。具体评定表格另附。奖惩制度如下:
    1 、每学年的表彰大会根据综合评定及其其他表现选举出优秀团支书若干名,并在综合测评分加分中加相应分数、在某次活动中有突出表现的经大家公认者在综合测评分加分中再加若干分。
    3 、团总支各项会议无故迟到 3 次或缺勤 2 次者在综合测评分加分中扣减若干分。
    4 、对工作不负责者,完成不了本职任务者,期末不予加分。
    5 、负责监督指导学生会秘书部对学生会干部的考核工作。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依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制定。
  第二十五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有效,请各位团总支学生干部自觉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生团干部及各团支部的评估制度依照《天河学院学生手册》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由财经系团总支负责解释。